近日陕西渭南,男子在KTV上厕所,突然听到隔壁女厕所有人大喊呼救,男子赶紧凑上前
近日陕西渭南,男子在KTV上厕所,突然听到隔壁女厕所有人大喊呼救,男子赶紧凑上前去,结果看到一醉酒男子正在女厕所,男子了解了事态后,便拖着醉酒男子往外走,可是由于过程中醉酒男子摔倒,导致头部受伤。醉酒男子要求男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.1万余元。男子不干,说自己只是热心群众,见义勇为而已。那天晚上,李女士(化名)正在KTV的女厕所里,突然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推门就进来了。46岁的潘某(化名)喝得烂醉,站都站不稳,还嘴硬说这不是女厕所。李女士吓得大喊救命,可这醉汉不但不走,还往里面凑。隔壁男厕所的杨某(化名)听到喊声,赶紧冲过来看情况。一进门就看到潘某正往李女士那边晃悠,二话不说就上去拽住他往外拖。潘某借着酒劲不配合,还骂骂咧咧让人别多管闲事。两人拉扯的时候,潘某脚下一滑,后脑勺磕在地砖上,当场见了血。KTV工作人员赶紧叫了救护车,把人送到医院。医生说得住院观察,这一住就是8天,花了2300多块钱医药费。本来大家都以为事情到这就完了,谁知道潘某出院后直接把杨某告上法庭,张口就要1.1万元赔偿。他说什么医疗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失费都得算上,理由是杨某拖拽他导致受伤,属于“过度干预”。这下网上炸了锅,大家都在说,自己喝醉闯女厕所,被人拖出来摔了还好意思要钱?这要是都能赔,以后谁还敢帮忙?法院开庭的时候,调出了当晚的监控录像。视频里清清楚楚,潘某进了女厕所后不是马上就走,而是在里面待了好几分钟,还跟李女士起了争执。杨某是听到呼救声才过去的,拖他出来完全是为了保护李女士。法官看完监控,事情就明白了。潘某一个成年人,自己喝醉了闯进女厕所,这本身就是错的。摔伤了那是自己造成的,怪不了别人。杨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,是在帮助别人,没有任何过错。一审法院直接驳回了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,一分钱都不赔。潘某不服气,又上诉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,结果二审维持原判。法院还特别指出,潘某闯入女厕所侵犯了他人隐私权,杨某制止他的行为完全正当。这个判决出来后,很多人都说判得好。有律师分析说,这个案子的意义在于,它明确告诉大家,见义勇为不会因为意外后果而承担责任。要是好人帮忙还得赔钱,那以后谁还敢站出来?其实这事说白了就是,你自己喝醉了做错事,后果当然得自己承担。法律保护的是守规矩的人,不是给违法的人当挡箭牌的。潘某这次不但没讨到便宜,反而让自己的丑事传遍了网络,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。这个案子也给大家提了个醒,喝酒可以,但喝醉了闹事就得自己负责。别想着出了事就赖别人,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。同时也告诉那些想做好事的人,只要你的行为是正当的,法律会站在你这边。现在社会上有时候会出现“扶不扶”的讨论,很多人担心帮了忙反而惹麻烦。这个判决就像给大家吃了颗定心丸,告诉我们该出手时就出手,正义的行为会得到法律的保护。说到底,做人还是要有底线。喝酒误事是小,侵犯他人是大。潘某这次不仅丢了面子,还丢了里子,希望他能吸取教训,以后别再做这种荒唐事了。你觉得这个判决公平吗?如果你遇到类似的情况,会选择出手相助还是避而远之?信息来源:红星新闻2025.7.30|《男子酒后误入KTV女厕惊扰如厕女子,被他人拖离时摔伤起诉索赔上万元法院驳回》